2017-7-4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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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化学近日发布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资金的公告。根据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拨付2017年自治区地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次)的通知》(库开财发﹝2017﹞44 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收到2017年自治区地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20万元,其中新疆自治区(地方)进出口上亿美元奖励资金70万元;扶持地产品出口叠加奖励资金50万元。上述专项补贴资金已于2017年6月28日到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专项资金均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2017年营业外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