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成果依法严管重点突破有效推进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通过3年的综合治理,要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问题。这是治超工作的重要目标。过去的一年是集中治理、打开局面、争取理解、探索经验的阶段,通过强化宣传和专项整治,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了基础。从现在起,治超工作进入巩固成果、依法严管、重点突破、有效推进的阶段,工作重点是严厉打击少数恶意超限超载的违法分子,基本解决车辆“大吨小标”问题,探索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八部门已联合发布了《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提出了年内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6%左右、“大吨小标”车辆参数更正率提高到95%以上的工作目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这个工作目标,坚持依法治超、科学治超,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今年治超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落实责任制
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治超列入政府工作重点,主管领导要亲自负责,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制订计划,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务必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交通、公安、发展改革、价格、宣传、工商、质检、安监、法制等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措施,保障经费,确保部门联合、地区联动,坚持治超工作机构不变、宣传不断、力度不减。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从7月份开始,对车辆超限超载要依法严管,保护广大合法运输业户的利益。交通、公安部门要继续实行联合执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超限超载车辆实行严厉处罚,并根据超限超载程度确定处罚额度,恶意超限超载的要按上限处罚,同时对车辆驾驶员严格实行扣分制度。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将分期公布超限超载重点监管车型,要针对重点监管车型和重点地区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公安部门要增加警力,严厉打击治超工作出现暴力抗法、野蛮闯关等行为,坚决查处各类不法分子,净化治超工作执法环境。同时,各地有关部门要继续落实治超工作“五不准”规定,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查处“三乱”行为和违法乱纪人员,并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全国治超领导小组将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全国各地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
(三)进一步加大源头管理力度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通过重点督办,加快已公布更正表中“大吨小标”车辆的恢复与更正工作,确保年内更正率达到95%以上。对于车主不愿更正、超过规定时限的车辆,年检时将不予通过。发展改革委要在年内再公布“大吨小标”车辆质量参数更正表,以便目前确需更正但未予公布的车辆尽快恢复吨位,希望有关单位和个人能够及时申报。所有2005年4月1日以后新生产的“大吨小标”车辆,将一律视同违法车辆,由车辆生产厂家负责召回,并承担相应责任,发展改革委也将撤销其《公告》车型,公安交管部门不得发放车辆牌照,禁止违法车辆上路行驶。各级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打击、取缔非法车辆改装企业,并公开曝光。7月份工商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汽车非法改装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对非法改装车辆严重的地区进行重点打击。此外,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整顿公路沿线的小煤场及各类货物分装场,非法的站场要坚决关闭,违规的站场要停业整顿,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通过对车辆源头、装载源头以及路面行驶等三个环节实行“封堵”,进一步遏制车辆超限超载。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原则,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通过建章立制,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首先要把好三个关口: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专门的办法,加强监管,严厉查处“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行为。各地要采取措施,规范车辆生产和改装行为,确保不符合国标的车辆一律不得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改装车辆一律不得出厂,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改装企业一律清除出市场,严格把好车辆生产和改装关;公安交管部门要规范车辆注册登记工作,确保外廓尺寸、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与公告不符的车辆,一律不予注册登记,杜绝非法车辆上路行驶,严格把好车辆注册登记关;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不断优化运输车辆结构,不符合国标的车辆一律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严格把好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关。
同时还要建立三个体系:交通部门要结合公路建设,设置一批规范化、标准化的检测站,改善条件,加强管理,充实人员,完善制度,建立起全国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体系;交通、价格部门要落实大吨位车辆降低通行费的措施,研究修订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方式和管理办法,并以华东区域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和开展计重收费工作,建立鼓励多轴大型车辆发展、降低运输成本的交通规费管理体系;法制、交通等部门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立法计划,加快公路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同时研究出台相关规定,对严重破坏桥梁和公路的超限超载车辆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五)进一步强化宣传与保障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宣传贯穿治超的全过程,提前宣传政策、措施,深入宣传做法、成效,有针对性地宣传重点工作。宣传部门要及时引导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舆论宣传推动治超工作健康发展。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大对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各地治超机构要继续按照全国治超信息管理制度的要求,密切监测和跟踪了解市场动态和公路交通流量,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对出现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研究解决,必要时要及时启动运输应急预案。交通、公安部门在治超工作中要坚持保交通畅通优先,对交通堵塞严重的路段,要加强疏导;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要继续实施“三不”政策,同时加快全国高效绿色通道建设,实现治超工作与保障运输的双赢。
治超是一场名副其实的攻坚战,下阶段的任务会更加艰巨繁重。我们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坚定信心,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再作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