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 糊树脂 电石 | 烧碱 液氯 盐酸 原盐 | 甲烷氯化物 环氧氯丙烷 环氧丙烷 氯化石蜡 氯乙酸 ADC发泡剂 | 国际资讯
>> 您现在的位置:氯碱网 >> 市场资讯(VIP) >> >> 正文

治超专题:河北严禁超限超载车入境

2005-7-5 在线收藏

  河北省《2005年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日前出台。结合贯彻6月20日召开的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河北省进一步加大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力度,省发改委、交通厅、公安厅等部门要求,“大吨小标”车辆必须在今年10月1日以前恢复标准吨位。
  河北省今年的治超方案明确规定,全省境内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尤其是驳载超限超载车辆通行。交通、公安部门要在主要路口尤其是与外省交界处设立禁行标志,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入境。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严格高速公路入口管理,严防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对全国治超办和省治超办公布的超限超载重点监管车型,治超执法部门将逢车必检,进行重点管理。河北省发改委、交通厅、公安厅等部门要求,“大吨小标”车辆必须在今年10月1日以前恢复标准吨位。车主于10月1日前主动恢复标准吨位的,不再追缴未恢复标准吨位前应缴纳养路费的差额部分。对10月1日以后仍未恢复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强制恢复并给予罚款、扣留行车执照等处理,并收取养路费吨位差额部分。

  据了解,车辆改装企业、公路沿线的小煤场及以各种名义建立起来的货物分装场,将成为今年河北省治超的重点监管对象。
头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