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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化工公告前三季度净利2460.52万元

2019-10-17 在线收藏
    10月16日,金牛化工披露2019年前三季度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1亿元,同比下降6.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0.52万元,同比下降37.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21.92万元,同比下降37.14%;其中,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6.41万元,同比下降63.67%,环比下降43.05%。 
     甲醇价格下降 “拖累”业绩
    金牛化工主营业务为甲醇的生产和销售,对于此次业绩下降,金牛化工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中表示,主要是由于甲醇售价下降,毛利率降低导致公司利润下降。
    根据金牛化工披露的第三季度经营数据显示,三季度甲醇平均售价1944.89元/吨,同比2018年的2842.05元/吨下降31.57%。
    金牛化工表示,报告期受国际贸易形势影响,烯烃价格持续在低位徘徊,国家因响水爆炸事项影响,对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力度增加,导致甲醇下游开工有所减弱,国际原油价格低迷运行等综合影响下,公司甲醇售价震荡走低,而去年同期甲醇市场价格处于历史高位,导致报告期公司甲醇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跌幅较大。 
      峰峰集团 拟成为金牛化工第一大股东
    近日,金牛化工发布公告,经冀中集团批准,冀中集团、冀中股份分别将所持金牛化工9.99%、10%股份协议转让给峰峰集团,冀中集团另将所持金牛化工5%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峰峰集团行使,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峰峰集团将成为金牛化工第一大股东,但金牛化工实控人仍为河北省国资委。
    具体来看,冀中集团拟将其直接持有的金牛化工6796.39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99%)转让给峰峰集团,转让总价约为4.23亿元;冀中股份拟将其直接持有的金牛化工6803.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0%)转让给峰峰集团,转让总价约为4.23亿元;同时,冀中集团将其另行直接持有的金牛化工3401.6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峰峰集团行使。
    据悉,峰峰集团是我国重要的焦煤和动力煤生产基地,煤炭资源储量丰富,是集煤炭采选、煤化工、电力、装备制造、建筑施工、现代物流等多产业综合发展的国有大型企业。
    金牛化工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峰峰集团将成为金牛化工第一大股东,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冀中集团整体的资源优势及提升上市公司管理效益,促进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对于此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上述负责人谈道,“该行为是公司控股股东的行为,且金牛化工与峰峰集团属于同一控制下的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目前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暂未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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