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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专题:山东遏制超限超载车进出货物集散地

2005-7-7 在线收藏

  山东省自7月1日起开展大规模、封闭式、连续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活动,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为主,重点加强源头治理力度,对通往货物集散地、进出建材和沙石等原材料生产供应地主要路段和疏港公路加大检查力度。
此次治理中将严查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对查出的超限超载车辆,坚持先卸货、后处罚的原则,坚决消除违法行为,并在超限超载车辆营运证上标注违章纪录。

山东省还将严查“大吨小标”车辆。对检查中发现的本省籍“大吨小标”车辆,按照《养路费计量手册》的标准核对养路费缴纳情况,没有足额缴纳的,当场予以补征当月不足部分;严查擅自改装车辆。对取得营运证后擅自改装的车辆,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对严重改装的车辆,详细记录车辆信息,为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严厉查处非法改装企业,从根本上解决车辆非法改装问题提供条件;严查挂外省车牌的本地车辆的违法违章行为。对为偷逃交通规费而挂外省牌照的原本省车辆的违法行为,严格检查,从重处罚,依法维护全省正常的道路运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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