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专题:宁夏三项措施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近日,宁夏治超办采取了调整通行费标准、开展计重收费试点工作、合理设置超限超载检查站三项措施,逐步完善治超长效机制。
据悉,宁夏交通部门正会同财政、物价部门,按照国务院和交通部调整通行费分类征收标准的意见,调整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以期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多轴大型车辆在运输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以经济手段治超,开展计重收费试点工作。借鉴外省计重收费成功经验,宁夏在6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开展了计重收费试点工作,通过经济手段,鼓励车辆合法装载运输。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货运车辆,将对超限重量部分加收通行费,切断运输业户超限超载运输的经济链条。目前,计重收费设备招标工作已近尾声。
合理设置超限超载检查站。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宁夏交通厅在国省干线上设置了12个固定治超检查站,在县乡道路上设置了23个流动治超检查站,并根据有关规划,把治超检查站规范化建设作为治超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采取固定治超检查和流动治超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新建公路时,将治超检查站作为公路附属设施的组成部分,与公路同步设计、同步运营。对已建设的固定治超检查站,除与计重收费不能结合的站外,其他固定治超检查站已全部安装监控设备,并计划分批更换治超检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