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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地区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化工)》公示

2020-10-15 在线收藏

    10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示了《〈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地区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化工)》,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9日。
  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根据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组织对其中地区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中化工条目进行了修订。

附件:

《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地区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化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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