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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7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2020-12-28 在线收藏
    12月24日上午,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等7各部门,召开塑料污染治理新闻发布会,通报塑料污染治理开展情况并回答媒体关心的问题。
    据介绍,《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情况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天津市政府要求,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了《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编制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行动图表,以2020年底、2022年底和2025年底为三个时间节点,明确了禁止、限制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任务目标。同时,对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强化组织实施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按照职责分工逐项明确了责任部门。
    《方案》提出,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供应链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为统筹推进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天津市建立了天津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统筹协调机制、衔接配合机制、宣传执法机制、评估督查机制等。成员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天津市水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人民政府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天津铁路办事处等部门单位组成。
    “减塑”工作开展情况《方案》印发以来,各相关部门及各区主管领导高度重视,部署传达国家和天津市塑料治理的政策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各项工作。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挥牵头组织作用,调度汇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同时,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医疗机构管理,禁止医疗废物作为原料进入塑料制品行业。与天津海关通力合作,禁止废塑料进口。组织各区强化塑料制品生产以及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的环境监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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