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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布第一批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

2022-2-11 在线收藏

    2022年1月26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公布了第一批14家达标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同时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要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明确产业定位,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完成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规划布局,切实提升产业规划效力。依据规划尽快制定符合区域特点、园区实际的“禁限控”产品和工艺目录,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并实施。
    二是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严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不成熟工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和食品行业等轻工业项目入园,依法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三是2022年底前,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必须建设完善的园区安全生产风险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预警体系,相关监测监控数据接入地方主管部门的监测预警系统,强化风险预警能力。
    四是化工产值超过30亿元或化工产值占比达到30%以上或拥有3家以上化工企业的产业园区或产业集中区,要参照国家有关化工园区管理规范、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和管理,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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