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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2022-6-13 在线收藏

    近日,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则)征求意见:
    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置:
    依法依规限期整改,完善配套设施,消除安全、环境风险隐患。整改期间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整改期满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依规妥善做好关闭工作。
    依法依规予以关闭,不得再承接化工项目,将园区纳入重点监管区域,园区内相关企业作为重点监控点,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各项措施,妥善处置园区内既有化工企业,消除安全、环境风险隐患,同时防止发生次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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