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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布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

2022-11-14 在线收藏
    11月7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河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省级审核总评分70分及以上的园区,才可认定为化工园区。总评分70分一下的园区应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整改期间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整改完成后,需重新申请省级认定。
    《办法》还提出,有以下情形的,园区认定不予通过:园区设立和总体规划未按规定批复(本办法实施前的总体规划批复视同设立批复),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水资源论证未经审查通过,产业规划未经论证通过,园区认定未较高以上安全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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