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竞争力调查规则年底出台
中国《产业竞争力调查规则(送审稿)》的起草工作已经完成,计划在今年年底出台。
商务部部长助理陈健在第二届中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研讨会上指出,欲使我国产业在当前国际经济贸易环境中健康发展,根本途径就是提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研讨会是在第九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举行的。
陈健强调,在入世后过渡期,我国产业虽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和挑战,但产业发展也有诸多机遇。经济全球化的浪潮有利于更广泛参与国际分工、引进大型跨国公司、进一步形成竞争环境和统一市场。中国-东盟、CEPA等区域贸易自由化安排有利于促进资源配置优化和投资环境优化。
此外,全球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降低了交易成本,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我国的新型工业化提供了便利条件。
会上,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局长王琴华表示,该局正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贸法》起草《产业竞争力调查规则》。新外贸法中有一条规定,商务部可以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中国产业竞争力的影响进行调查。但执行这条规定需要有规章性的办法出台。
目前,《产业竞争力调查规则(送审稿)》的起草工作完成,已经提交到商务部条法司,准备在进一步征求有关专家意见之后,按照商务部立法计划在2005年底出台。
《规则》主要包括四项内容:立法的宗旨;调查事项和管辖范围;程序;调查结果的发布以及应对的措施。
王琴华介绍,竞争力调查包括两个层面:企业层面和政府层面。政府要把一国产业竞争力的情况,通过用科学分析方法获得的评价结果发布给企业。还要调查除了企业自身原因外,是否存在外部因素影响到企业竞争力。如别国外贸政策的变化、国际协定的签约、进出口的异常等。
王琴华表示,产业竞争力调查不像反倾销调查那样是属于WTO的内容,而是很多国家国内法的内容。目前世界上类似的规则有的像美国的《竞争力调查》,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直接采取措施;有的则像韩国的调查规则则,更多倾向评估体系。而我国商务部将出台的规则可能更接近美国。
据悉,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计划将对发电设备、纺织、数控机床进行调查。
会上还发布了《中国磷肥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研究报告》和《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