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向着全球主要氢能出口国迈进
能源合作一直是中俄两国务实合作中的重要基石,也是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坚实基础。1996年,中俄两国政府签订《中俄联合声明》和《中俄关于共同开展能源领域合作的协定》,拉开了中俄能源合作的序幕。中俄持续积极推动两国能源合作,已开展二十次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会议,连续举办五届中俄能源商务论坛。在全球能源低碳转型趋势下,中俄能源合作逐步从油气拓展到煤炭、核能、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等全方位。
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丁薛祥就深化中俄能源合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巩固能源贸易和互利合作,推动油气项目建设和稳定运营,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核能项目。二是积极拓展能源合作新领域新方向,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碳市场等合作,深化能源领域上中下游一体化合作。三是加强全球能源治理,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为促进全球能源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推动构建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作出更大贡献。
氢能作为促进全球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之一,中俄双方在氢能全产业链有着巨大合作空间,并正积极探索开展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在第四届中俄能源商务论坛上,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发布《中俄能源合作投资指南(中国部分)》(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氢能部分由中国氢能联盟牵头撰写。
《指南》第七章氢能部分提出,中俄双方共同探索氢能产业多层次多领域合作,为两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新动力,面向全球提供氢能可持续发展与合作共赢范例。中国已初步形成涵盖氢能制备、储运、加氢、燃料电池系统集成等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的产业体系,是俄罗斯氢能开发与利用的重要合作选择。中国庞大的氢能市场需求与俄罗斯良好的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形成了优势互补。中俄双方可聚焦可再生能源制氢,液氢/管道等长距离储运,以及工业、交通等下游应用领域开展项目示范,并探索面向东北亚开展氢氨贸易合作。
作为国家能源局中欧能源技术创新合作氢能专项和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氢能工作组的牵头单位,中国氢能联盟积极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国际氢能委员会、欧盟商会等国际组织联系、交流,推动国际氢能标准对接、技术合作与项目示范。为促进中俄在氢能及绿色能源领域的交流及合作,中国氢能联盟与俄罗斯联邦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代表处联合组织两次线上交流论坛,中国商务部、中俄机电商会、上海合作组织、中国石化、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管网、中国中车、中国船舶、中国钢研、国家电投、东方电气、上海电气、上海环交所、林德、法液空、法国电力、必维、TUV南德等中外代表性企业参与会议。
俄罗斯力争成为 全球主要氢能出口国之一
在全球脱碳减排和新经济变革发展趋势下,积极布局清洁能源、发展低碳绿色产业成为各国重要的战略方向。氢能作为一种来源广泛、清洁无碳、应用场景丰富的新兴产业,成为包括俄罗斯在内世界众多国家的关键抓手。作为全球主要的传统能源出口大国,在全球能源转型的趋势下,俄罗斯将氢能视为重要的、可出口的清洁能源之一,期望通过发展氢能,在保障传统油气出口收入的同时,紧抓新一轮能源产业变革先机,维持在全球能源格局中的地位。
2020年6月、9月,俄罗斯相继发布《2035年能源战略》和《2020-2024年氢能发展路线图》,计划在2024年前在俄境内建立全面的氢能产业链,并且于2024年氢能出口达20万吨、2035年达200万吨。
2021年8月,俄罗斯发布《联邦氢能发展构想》,提出俄罗斯发展氢能产业将分三阶段实现。第一阶段是在三年半内,俄罗斯利用天然气资源进行低碳氢生产,建成集生产、出口为一体的氢能项目产业集群;第二阶段为2025年至2035年,俄罗斯将启动首个商业规模化氢能项目,目标每年出口200万吨氢气;第三阶段为2035年至2050年,俄罗斯希望成为欧洲和亚太地区最大的氢燃料出口国之一,并实现氢能在交通、能源和工业领域全面商业化应用。
该文件还明确提出俄罗斯将创建三个氢能集群,其中,西北集群拟向欧洲出口氢气,并制定减少出口型企业碳足迹的措施;东部集群拟专注于对亚太地区的出口以及运输和能源部门的基础设施发展;北极集群拟寻求为俄罗斯在北方领土提供低碳电力。
俄罗斯在天然气制氢领域的产业基础具有优势,并积极布局核能制氢。在制氢侧,原子能公司与多国签订协议规划绿氢出口项目,ATOM ENERGO MASH公司规划建设俄罗斯首个核能制氢站;在储运侧,俄罗斯企业多聚焦于依托现有天然气管网基础开展天然气掺氢出口,但目前项目多处于计划阶段;在应用侧,俄罗斯燃料电池技术仍处于发展阶段,目前正在研究氢和甲烷氢燃料在燃气涡轮发动机、燃气锅炉中的使用,以及氢作为动力燃料在各种交通运输工具中的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