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纯碱行业“三废”问题难解
2006年,中国800万吨的氨碱产量共产生8000万立方米的废液和200多万吨的废渣,氨碱企业的碱渣利用还未找到理想途径。随着国内环境保护意识的逐渐提高和环境法规的日趋严格,许多氨碱企业的“三废”处理方式如废液直排入河、废渣深海排放和荒岛堆存等都会受到制约,而且部分企业现有的渣场也难以满足长期堆存的需求,这将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目前,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中国化工防治污染技术协会和中国纯碱工业协会共同起草的《纯碱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完成编制,其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强制性标准。按照《纯碱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多数纯碱企业废水中COD、石油类、硫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等基本实现达标排放,但氨氮、悬浮物和pH值普遍超标,尤其是氨氮不论是氨碱法还是联碱法工艺,都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达不到二级排放标准(氨碱法40毫克/升,联碱法80毫克/升)。因此,可以说中国纯碱行业“三废”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