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和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绿色燃料,积极有序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
在加快可再生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加强热力、燃气管网及氢能供应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强化管网互联互通,就近接纳更多非电可再生能源。”
在统筹新基建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加气站、加氢站建设,完善城乡充电网络体系。
在协同推进工业用能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意见提出:“加快在造纸、印染、食品加工等领域推广可再生能源中低温热利用。在合成氨、合成甲醇、石化、钢铁等领域鼓励低碳氢规模化替代高碳氢,探索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
在加快交通运输和可再生能源融合互动领域,意见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生物天然气、绿色氢氨醇等在船舶、航空领域的试点运行。”
原文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410/t20241030_1394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