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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纺谈”达成协议 双赢协议将释放正面效应

2005-11-9 在线收藏
  中美经过七轮磋商终于达成了纺织品贸易协议。关心此事的我国专家和业内人士感慨地说,好事多磨,这是一个来之不易的双赢协议,将为双方企业创造稳定和可预见的纺织品贸易环境;我们一定要用好实施数量管理产品的配额,不断提升我国纺织品的质量,放大协议的正面效应。
  摩擦“狼烟四起”
  根据WTO乌拉圭回合的谈判成果,今年1月1日,全球正式取消纺织品贸易配额。这本来是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纺织品大步走向世界的良机。但我国加入WTO报告书中的“一条尾巴”,却让我国纺织品在走向全球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大不小的麻烦。根据中国加入WTO报告书“242段条款”,直到2008年12月31日,进口方可在认定中国出口的纺织品产生“市场扰乱”的情况下,对中国已经取消配额限制的产品重新施行数量限制。5月17日,美国以“今年以来中国纺织品出口美国剧增、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对中国棉制裤子、棉制针织衬衫、内衣、化纤制裤子、化纤制针织衬衫、男式梭织衬衫和精梳棉纱等7种纺织品实施限制。同时,美国政府还对中国的合成纤维布、套衫、毛制裤子、针织布、胸衣和晨浴衣等6种产品进行设限调查。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狼烟四起”。
  从6月17日中美就纺织品问题举行第一轮正式磋商,到10月12日、13日中美就纺织品问题举行第六轮磋商,此间唇枪舌剑、停停谈谈,但“只闻楼梯响”,双方没有达成任何协议。
  此时,已有10类纺织品成为美国对中国设限产品,其中精梳棉纱和化纤长丝布两类属于纺织品,余下8类都属于服装制成品。另外,美国还对其他10多种中国纺织品发起了设限调查。
  双赢的协议
  尽管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经六轮磋商仍是无果而终,但当中欧就解决输欧纺织品滞港问题达成一致的消息传出后,就有专家指出,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的利益格局与中欧相似,“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格局决定了中美磋商终将达成协议。因为双方的有识之士都感到,只有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问题才能寻求双赢,而惩罚和报复的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
  10月30日至11月1日中美纺织品第七轮磋商在华盛顿“低调”举行。在磋商结束的第二天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谈判代表斯普纳发表声明称,尽管没有达成任何协议,但双方“在多个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而不久双方即将再次举行会谈,以便签署最终的协议。
  从现在公布的中美协议看,实施数量管理的产品是21个,而不是30个左右;协议产品2006年基数基本上是2005年有关产品美国从中国的实际进口量,而不是以2004年1月至12月的出口额为增长基数;协议产品2006年增长率为10-15%,2007年增长率为12.5-16%,2008年增长率在15-17%,也不是原来所流传的在年内的增长率是7.5%,在以后的年份可以增加。这些都表明,中方谈判代表坚守了“不能损害中国纺织业的根本利益”的“底线”。当然,中方也有让步,明显的是同意协议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中国现有1900万纺织工人,中美磋商成功,保证了中国纺织工人的就业。中国已成为美国棉花的最大买家,这些美国棉花中的相当部分被用来制造销售到美国的纺织品。磋商成功,也保证了美国棉农的利益,给美国面料和纺织设备的出口提供了商机,还维护了美国普通消费者和美国纺织品进口商、零售商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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